這是《都更誰的家?》的觀眾:楦敏寄給導演的一封信,分享了她看戲後的心得。

非常謝謝楦敏的來信,觀眾分享的點點滴滴,都是劇組重要的精神食糧。如果你看過戲後,也有許多當時未能說出的感想,非常歡迎你來函,共同延續論壇劇場討論與分享的精神。


" 老實說,我不是個聰明人,反應不快,更不敢在陌生的群眾前發言,要與台上互動真讓我有些害怕。

 

但看完戲後,我反而喜歡上這樣的互動設計,因為除了戲的引導,觀眾們的參與,讓人不知不覺中更加投入,散戲後,還是會一直一直想著王媽的處境。

 

在劇中,80%以上的住戶認為都更是好的,有新電梯新房子,可以帶來更美好的未來。

 

但對王媽而言,都更卻是一種破壞,他在這兒住了好幾十年,拆掉房子就是剝奪掉他人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明明是同一件事,兩方感受卻截然不同,大家都想說服對方,都不肯讓步,於是對立便開始了。

 

然而真的非對立不可嗎? 王媽的個人情感需求真的不能放在都更的規劃藍圖裡嗎?我倒覺得不盡然。

 

可惜的是,沒有任何人聽見王媽的訴求,建商給的是停車位,都更處長要依法行政,鄰居們又各有各的考量。

 

所以我覺得政府應該要規定由最大的獲利者,也就是建商,除了在新居硬體的品質上有所保證,也必須聘請具有協商專長的人員(我說的不是黑道唷~~),他的工作是關照舊住戶情感上的失落,以及幫助舊住戶情感上的移轉。

 

在王媽的例子裡,我認為協商人員的任務就是去幫助王媽釐清並了解滿足他真正的需求。

 

好比說協商人員明白了王媽是個念舊重感情的人,那是不是可以與建築師討論,將一些重要的舊物加以改造保留在之後的新居?或者在都更後的社區增設親子互動設施,讓王媽和寶貝孫子們一起創造出更多新的回憶?

 

我相信劇中其他住戶不是沒有與王媽相同的感受,只是權衡之後,他們選擇了願意都更。

 

法條冷冰冰的,白紙黑字明明白白規定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然而優勢的多數該如何尊重少數? 我想這是一門更重要更深奧且需要被探討的課題。

 

最後謝謝本齣戲導演的邀請,讓整天只知道工作和餵食2歲小孩的職業婦女能有機會動動鏽掉腦袋,很有意思的一個下午。 ^-^

 

楦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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